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中心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服务大厅及运行平台场所的现场服务和现场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且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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