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筠连县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告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pta.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完全符合《筠连县乡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筠连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卫生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地点:筠连县人才交流中心(筠连县筠连镇新华大道东段50号)。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筠连县乡镇卫生院2015年度公开考核招聘“阳光天使计划”医务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附件2,并按要求准确填写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 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及其它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知识面试费80元,并现场领取专业知识面试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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