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来源:本站采编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政审考察
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审查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0825-7823103;)。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经用人单位报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按照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的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津补贴及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本次考核招聘为我县所聘用人员,占本单位事业编制,需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订相应服务期限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办理流动手续),并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后,方可与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视情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由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25—7823103)大英县卫生局(咨询电话:15881945109、15881945169)负责解释。
附件:
1、2015年第4季度大英县卫生系统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大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9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