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1来源:本站采编
6、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10月23日下午2:30—4: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就业局一楼)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领报名费及相关资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
面向全县乡镇卫计系统在编人员考调医务、计生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其余职位(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中旬在县城公告栏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按职位(岗位)录用名额的2倍,根据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调人员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核
按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职位录用名额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公示人员。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确定拟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试用人员经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到报考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拟调人员调动后的职级待遇、岗位、职称按报考职位(岗位)确定,一律不保留原职级(岗位)、职称。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报考事业岗位的,重新确定事业干部身份。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会东县机关事(企)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举报电话:5422463(县纪委监察局)
咨询电话:5428380(县委组织部)
54263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 共 会 东 县 委 组 织 部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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