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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民政局关于2015年市精神病院考核招聘医生公告(1)

2015-09-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民政局决定为市精神病院考核招聘医生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5年广安市精神病院考核招聘医生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要求界定均截止到2015年9月27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凌云路186号,广安市民政局306室,联系电话:0826-2335712。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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