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市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民政局决定为市精神病院考核招聘医生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见《2015年广安市精神病院考核招聘医生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满18周岁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的相关时间要求界定均截止到2015年9月27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8日—2015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凌云路186号,广安市民政局306室,联系电话:0826-233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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