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1来源:本站采编
(二)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笔试招考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核减招考名额。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华蓥市社区建设办法》、《华蓥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华蓥市情、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常识等内容。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1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华蓥党建》网上公告 。
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重点考察政治面貌、个人经历、爱好特长、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
(四)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华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在报考本职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按照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华蓥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任职。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安排到社区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按法定程序予以任职。
四、工作待遇
基本报酬和“三险”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五、考试经费
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笔试费50元/人,参加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费80元/人。体检费另行据实收取。
六、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任职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华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4831295,4830555。
华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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