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1来源:本站采编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岗位及人数:政府采购岗1人(聘用制,无编制)。
岗位职责:采购文件(公告)及相关更正公告的编制、发布工作;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中标(成交)公告的复核工作;协助做好采购项目有关开标、评审等相关工作;协助处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询、质疑、投诉、举报等工作;协助采购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及存档工作。
工作地点: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
(二)岗位要求:
1.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 限男性,年龄在30岁以下(即1985年9月11日之后出生);
3. 熟悉国家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会计专业知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 具备3年以上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 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 网上填写并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http://www.sojump.com/jq/5742748.aspx (注意:请使用IE浏览 器并避开网络高峰期填写)
2. 发送简历。
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个人简历(含电子照片),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rczp515@163.com。
三、招聘程序
(一)初试: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初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复试:初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复试人员,未通过初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复试后一周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复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待遇从优,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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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8-85155593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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