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2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政策,根据中省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面向我区(协兴园区、枣山园区)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015年9月底前,在广安区(协兴园区、枣山园区)服务期满并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五类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户籍在广安区(协兴园区、枣山园区)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5年广安市广安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一般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79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报名工作组现场审核确定,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6—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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