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1来源:本站采编
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农业气象防灾减灾等公益服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崇州市气象局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工作,现面向我市全额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不在此次选调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崇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共3名。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事业人员身份;
3.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25岁以下,研究生28岁以下;
2.具有大气科学、农业气象、防雷、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
3.热爱岗位工作,有敬业精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能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纪律严明;有团结协作精神,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强。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8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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