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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2015年8月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7-31来源:本站采编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5年8月24日至

2015年8月29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

(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专业大类请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进行比照),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岗位若此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8月19日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5年8月2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2015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2015年8月29日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一是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考公共科目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二是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决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照《岗位表》中的相关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 gov.

cn)和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公布,考生可于2015年9月11日登陆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考生之家网进行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到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 gov.cn)公布。

5、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8月2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交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东段102号),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6、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公布查分结果时一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 gov.cn)和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进行公布(查询)。

7、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平昌县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

按报考岗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本次公招领导小组决定加试办法(下同)。

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pc. 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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