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1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充实方兴镇机关干部队伍,加强方兴镇工作,根据省、市、县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经方兴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镇环境保护协理员
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新津县户籍(方兴镇户籍从优)。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环保专业或有工作经验者从优。
(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四)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较强。
(五)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
三、工作职责
承担镇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并协助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招聘方式
由方兴镇政府对招考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聘用。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期限:三年,试用期3个月;
(二)工资标准:工资标准:1500元/月;
(三)绩效奖励:实行年终绩效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四)社保缴纳:由方兴镇政府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份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方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娴娴、邱科
联系电话:1354896017 028-8245990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10日。
新津县方兴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