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0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泸县质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泸县计量测试所事业人员1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详见附件1《泸县质监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泸县质监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8月11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1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泸县质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8190813。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