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来源:本站采编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不低于4:1,否则按开考比例减少考调名额。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公文写作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分析驾驭文字材料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1日。
4.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区纪检监察网、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8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部分考生体检不合格所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递补考察。
(四)公示
区纪委常委会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区纪检监察网、广安区党建网、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广安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
广安市广安区监察局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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