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来源:本站采编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7月20日-7月29日(工作日)
3.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可登陆广安区纪检监察网(http://www.gaqjw.gov.cn)、广安区党建网(http://www.gaqdj.gov.cn)、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aqrs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区纪委监察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到广安区北仓路178号区纪委组织部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826-2239559),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鲜章)。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7月31日到区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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