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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定县委组织部泸定县人民法院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调法院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5-07-16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考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职位名额:泸定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4名。其中:文秘2名,司法警察2名。

(二)考调对象:甘孜州全州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考调条件:

文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 5年以上工龄且具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写作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5、泸定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具有在泸定县乡镇工作经历5年以上(按周年计算);乡镇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在泸定县乡镇从事过“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卫生院、中心校、村点校等工作并按规定计算工龄的时间视为乡镇工作经历;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司法警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2、2014年度、2015年度以来甘孜州转岗特警。

3、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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