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考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名额、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职位名额:泸定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4名。其中:文秘2名,司法警察2名。
(二)考调对象:甘孜州全州党政群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考调条件:
文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 5年以上工龄且具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写作能力较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5、泸定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者须具有在泸定县乡镇工作经历5年以上(按周年计算);乡镇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在泸定县乡镇从事过“一村一大”、“三支一扶”、卫生院、中心校、村点校等工作并按规定计算工龄的时间视为乡镇工作经历;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司法警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2、2014年度、2015年度以来甘孜州转岗特警。
3、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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