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6来源:本站采编
4、具有司法警察押解、看管、送审和器械使用管理等知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6、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在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在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和反映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有其他不适宜考调的情况的。
二、考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传真)报名方式相结合的进行。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多个职位;报考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对所填报和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1、现场报名方式: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传真)报名方式:应先在甘孜人事考试网、泸定县党政网(http://222.87.160.11)、泸定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ding.gov.cn)下载并将填写完整的《泸定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传真到报名点报名,进行初审;在考试前三天内由本人亲自持相关证件到泸定县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复审。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报考,所产生费用及其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泸定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地址:泸定县泸桥镇丰碑街1号法院机关办公楼3楼;
联系电话:312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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