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6来源:本站采编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遗失的,需出具户籍证明;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学校出具今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资格的证明原件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其它资格证书的,必须同时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4)《普格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必须字迹工整、清楚,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
(四)资格审查: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报名合格的考生按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缴费;面试入围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必须准确、畅通,错留或通讯不畅导致相关信息无法及时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2015年7月10日下午2:30至5:30,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在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领取,考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应不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7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30%。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及范围:
﹙1﹚报考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四川省《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中规定的相关内容;
﹙2﹚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相关内容。
2、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7月1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二)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三)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统一于笔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公告栏内和普格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gx.gov.cn)进行公布。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格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根据具体岗位招聘名额以1:2的比例,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折合加少数民族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同一岗位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成绩(笔试成绩折合+少数民族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若因笔试缺考等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报名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公告栏内和普格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gx.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尿检
(一)体检、尿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尿检人员。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尿检人选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尿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2倍的岗位,进入体检、尿检环节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中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尿检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方能确定为体检、尿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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