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乐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名额
具体遴选单位及名额详见《2015年乐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条件和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乐山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应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止2015年6月30日,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聘)用后工作满3年的,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录(聘)用后工作满2年(其中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金口河区、沐川县满3年)的;另有约定在当地服务年限的,从其约定。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报名
公开遴选报名一般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5日——30日上午9:00点至下午17:00点。
(二)报名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方式均采用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及联系人如下: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地址:乐山市团山街555号1120室
联系人:赵平平,联系电话:2121611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
报名地址:乐山市嘉州大道556号611室;
联系人:张兰、谢世新,联系电话:2131721,2130290
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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