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来源:本站采编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2日—18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油市卫计局(0816-3220821 电子邮箱:251783548@qq.com;)和江油市精神病医院(0816-3251909 电子邮箱:690400730@qq.com;)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现场报名: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个人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生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验证)到报名地点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可从网上下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持考生本人相关证件报名。
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传到相应报名单位电子邮箱中完成初步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江油市卫计局和江油市精神病医院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江油市人社局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江油市人社局后三楼事业人员管理股(305室)。
复审时间:2015年6月19日9:00-17:00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不含旧版身份证、临时和过期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完全相符;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考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如单位社保交费、工资表等能证明的相关材料)。
(5)如原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备案)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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