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2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青委组〔2012〕70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调青川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以下称青川县新村办)事业单位人员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概况
青川县新村办经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于2012年11月,为中共青川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以下称中共青川县委农工委)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岗(职)位为青川县新村办事业单位人员1名(管理岗位)。
三、考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青川县新村办事业单位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符合本公告公开考调条件的全国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在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厅)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简报上发表有本人署名文章的,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
4、在县(区)、乡(镇)从事农业农村工作或基层工作2年及以上;
5、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6、身体健康,具备报考岗(职)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青川县新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业农村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对身体素质要求较高);
7、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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