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3来源:本站采编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计考核招聘73名教育、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我市用人单位编制内人员,其中教育系统3人,卫生计生系统70人,具体岗位见《2015年峨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峨眉山市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2份,请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市教育局:廖群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朱建宏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0833-5542265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33-5524473
报名地点:报考教育系统职位的在峨眉山市教育局,报考卫生计生系统职位的在峨眉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五、考核
卫生计生系统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教育系统采取上微型课的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应聘人员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em-rc.com/)上公布,并由组织、人社及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照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只递补1次。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确认和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交到考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逾期不参加考察及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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