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面向社会招聘司法协理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基层司法所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系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属临聘人员性质。
三、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好,尊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执行力强。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行为及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在20-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15日-1995年5月15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法律、法学类专业毕业人员或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之40周岁。
4、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户籍在本市范围内。
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5月15日,如“年满18周岁”是指1997年5月15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 11日起至2014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纳溪区司法局政治室 联系电话:8553606
3.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填写《泸州市纳溪区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
五、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后,由区司法局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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