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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5-0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公开考核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正县级社会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

我中心2004年2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2004年12月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可证书,实验室检测结果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相互承认。是四川大学、泸州医学院、成都医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习基地;是绵阳市预防医学会会长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卫生检验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我中心工作五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2015年5月29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谢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0816-2230679

单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62号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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