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8来源:本站采编
(二)考核。
成立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以查阅报考者的学习成绩记录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核实,并进行15分钟的微课。微课成绩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报考同一岗位者以微课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考核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2:30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厅一考核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的考生。2015年1月8日上午9:00考核在西华师范大学报名的考生。
考核合格的应届生于2015年1月8日下午同甘洛中学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参加体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近两年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8)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被查处的;
(9)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育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增加尿检。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考核合格的往届生于2015年3月12日体检。考核合格的应届生于2015年8月18日体检。
体检地点由考核招聘小组指定。
(四)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考研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3、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3010
甘洛县教育局 0834—7815317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 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洛中学人事处:0834-7812532
附件:2014年下半年甘洛县公开考核招聘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表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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