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来源:本站采编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正兴镇巡防中队因首次招聘A岗位名额未满,经研究决定,现进行A岗位补招,补招人数10名。现将补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协警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年龄在19周岁至29周岁(1985年12月17日-1995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男性。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5米以上,裸眼视力4.6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无纹身,无各种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不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的。
(六)对持有A1驾照的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2月17日后出生);对退伍军人优先考虑,退伍军人持《退伍军人证》原件可申请笔试成绩加20分(网络报名合格后,报考者需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由现场审核,笔试开考后,不再接受审核,且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审核地点:双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楼一楼大厅06号窗口、双流县东升街道花园社区10组);对持有摩托车、汽车驾照的报名人员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 协助民警开展110接处警工作,完成法律授权范围内的职责任务;
2. 在民警带领下开展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3. 协助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4. 协助民警开展抢险救灾、安全保卫工作;
5. 开展警务技能训练,做好常态化战备值班;
6. 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1、协警身份为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正兴镇巡防中队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合同与正兴镇人民政府签订,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
2、转入正式聘用人员收入由基本工资(1500元)+岗位津贴[200—400元(备注:未取得摩托车驾驶执照D照或E照者,岗位津贴200元,已取得摩托车驾驶执照D照或E照者,岗位津贴400元)]+绩效考核奖(800元)+执勤值班补贴(400元)+年终目标奖组成,试用期满转正后平均月收入不低于31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聘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其他待遇
1、 协警管理参照人民警察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定期开展协警岗前、在岗及专项教育培训。
2、 单位提供统一食宿。
3、 单位配备统一协警制服。
4、在试用期内,未考取摩托车驾驶执照的队员应自行考取摩托车驾驶执照,考试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双流人才网(http://www.slrc114.com),报名详细流程:http://www.slrc114.com/News/Show.aspx?id=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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