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5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辅助人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范围、职责及岗位
具有宜宾市户籍,在宜宾市中心城区(翠屏区、临港开发区)有固定居住场所,符合报考条件和报名资格的人员均可参加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个,岗位名称:宜宾市司法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司法辅助人员(工作人员);职责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以及依法治理日常事务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身体心理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二)具有高中(中职)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创新意识,能熟练运用本专业知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下列两种对象,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
1.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的人员;
2.具有法律服务工作经历,或曾担任镇、村干部2年以上的人员。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程序和方法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临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59号,临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办公楼915室)现场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填表。报考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持贴好照片(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确认缴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并另交以上填表相同的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者,退还报名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综合内容,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时不到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于2014年12月31日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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