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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林业局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2-11来源:本站采编

2.将个人简历传真至0831-8229081(岗位1)或0831-5891599(岗位2):

3.将个人简历打印送交宜宾市翠屏区将军街32号2幢2单元1-1室(岗位1)或宜宾市外南街41号三楼宜宾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岗位2):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必要时可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31-5108596(宜宾市林业调查规划院),08315891599(宜宾市林业科学研究院)。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和其他违反规定报考的,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9日—12月23日。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2014年12月27日8:30—9:10到达宜宾市林业局201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宜宾市林业局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专业考评

资格复审和专业考评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专业考评。

(一)考评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面谈和专业考评方式进行。

面谈和专业考评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及应变能力和综合表现等占50分,动手操作能力测试占50分。对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若考生的面谈和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

(二)面谈和考评主要范围。着重了解考察考核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事务处理能力、应变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谈和专业考评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评工作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谈和专业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考评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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