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来源:本站采编
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是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行动(2011-2020年)工作方案》提出的“公开直接考核+服务期制度+学费补偿机制”目标任务,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引进计划。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文件精神和绵阳市卫生局下达我县2014年民族地区阳光天使招聘计划名额。为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队伍人员结构,2014年决定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共10名。详细信息见附件1平武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以上;
4.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招聘规定的回避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条件等见《平武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自行下载《平武县2014年度阳光天使计划招聘项目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平武县2014年度阳光天使计划招聘项目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到平武县卫生局人事股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填写《阳光天使计划报考诚信承诺书》。逾期未进行现场报名者不予受理。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考核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直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考核通知书》。报考者在考核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考核通知书》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直接考核采取100分制量化计分。构成竞争的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当天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他有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且由面试考官集体表决2/3以上通过方可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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