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9来源:本站采编
(二)报名地点:四川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营山县人民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仅限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符合应聘条件的2015年应届学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毕业时间有效证明及其他要求取得的资格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并如实、准确填写《营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进行资格初审和报名登记。报名审查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所在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书面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照本《公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
2、每位报考者报考时限报一个岗位,须在《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选报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报考时不报具体单位。
3、报考者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有座机号码的要注明区号,留存手机号码时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
(五) 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开考比例:《综合知识》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2、岗位调整: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综合知识》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招聘单位于报名时间结束次日内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
(六)领取《准考证》。考生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12月22日下午2:30-5: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设《综合知识》笔试、面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其中营山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设《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三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设《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三科考试的招聘岗位,其报考者均参加前两科笔试。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www.sc.hrss.gov.cn或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查阅或下载)。《专业知识》笔试范围以所报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重点。均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12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综合知识》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营山人事人才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2日内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相关规定办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及笔试成绩排名情况于查分结束后次日在营山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报名时间结束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工作协调小组公章的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点,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考聘落选人员的政策性加分材料原件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由本人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试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被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参加面试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报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时,某招聘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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