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7来源:本站采编
财务总监职位:
1、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3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专业工作经验,熟悉运用各类财务软件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合并报表;
4、熟悉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
5、精通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具备优秀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丰富的财务项目分析处理经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4日-19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递送简历。报名者在指定报名时间内发送个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及近期彩色2寸同底免冠照和《平昌县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报考信息表》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聘邮箱pcxgzw@163.com,逾期不予补报。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23日。资格初审通过者,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电话通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在2014年12月24日至26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相关任职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县国资委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为本次面试的人员,县国资委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crs.gov.cn/)上公示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每个职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聘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由县国资委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予以解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者,一经聘用须与原单位办理辞职(辞聘)手续。
公开选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827-6225165
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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