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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平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告(1)

2014-12-07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优化我县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吸引优秀人才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四川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和四川金宝新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四川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23日,是经工商部门核准、平昌县人民政府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职责: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加快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实施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建立投资平台,推行全县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开发建设,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投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资产总额:37.74亿元(截止2013年底)。

四川金宝新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30日,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60000万元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及资本运作;对金宝新区房地产业、建筑业、市政基础建设进行项目投资;仓储服务;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二、选聘职位

本次选聘职位共3个。分别为:四川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1名;四川金宝新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

三、薪酬待遇

年度薪酬由年度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总经理月薪5000元,财务总监月薪3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三年。正式聘用后总经理底薪10万元/年,财务总监底薪7万元/年。年薪实际领取标准按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核算,年薪将随巴中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及企业发展水平提升而上涨;年薪计算方法为完成基本业务考核指标的,全额发放基本薪酬,并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比例进行发放绩效薪酬;连续两年未领取到绩效薪酬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解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总经理职位:

1、金融学、工商管理及投融资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同类或以上规模企业3年以上金融从业及管理经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从事金融、财税审计、企业管理等3年以上工作经历、2年以上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

4、良好的沟通、组织、综合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同各类金融机构谈判融资技能。

5、从事银行融投资管理工作者优先。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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