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3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省编办《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原川人发[2006]9号)以及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绵委办发〔2014〕44号)文件精神,我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青义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宝灯街93号 |
医疗卫生 |
吴家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源龙街116号 |
医疗卫生 |
丰谷镇中心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南街66号 |
医疗卫生 |
龙门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场镇新街56号 |
医疗卫生 |
石塘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南段90号 |
医疗卫生 |
金峰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金峰镇新街63号 |
医疗卫生 |
杨家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场镇 |
医疗卫生 |
玉皇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玉皇镇场镇 |
医疗卫生 |
新皂镇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场镇 |
医疗卫生 |
石洞乡卫生院 |
乡镇卫生院 |
绵阳市涪城区石洞乡场镇南街12号 |
医疗卫生 |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涪城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所载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最低5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详见《绵阳市涪城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学类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 12 月15日至2014年12 月19 日上午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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