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来源:本站采编
笔试地点:凉山州国家税务局10楼会议室。
(五)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县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凉山州国家税务局8楼会议室。
(六)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所报考县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对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加5分(不累加)。
(七)体检。拟选调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凉山州国家税务局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将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报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按程序统一调取档案并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录用人员在所在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不能低于8年。
在考察及公示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缺,经州局党组研究按报考县综合成绩确定拟选调考察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食宿自理(尽量住离州国税局近的酒店)。
(二)本次选调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选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调动)资格,参与组织选调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全程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公告和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凉山州国税系统公开选调基层税务机关公务员职位表》;
咨询电话:0834-2161008
特此公告。
凉山州国家税务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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