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来源:本站采编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2日-2014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马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30679
单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62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在我中心人力资源科或四川省内部分医学院校双选会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结合所聘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中心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核。
四、考试考核
考核时间:等候通知(暂定2015年1月中上旬)。
考核方式:综合面试,采取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但总分不得低于75分。
考核地点: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我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考核成绩、拟聘岗位、排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15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有关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我中心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附件: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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