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来源:本站采编
4.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一致的职称、执业资格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 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 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评考核
(一)考评考核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测试总分均为100分,测试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发布
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考评考核成绩及排名。
考评考核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按照考生考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以工作业绩优秀的,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网站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按不低于体检要求的标准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或者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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