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来源:本站采编
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 “眉山廉政网”、“眉山人事考试网”网站上公示7天。
九、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采取借调形式试用3个月。
十、调动
经试用,适合岗位需要的,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部分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选调名额进行调整,相关情况将及时在“眉山廉政网”、“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告。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市政中心主西楼7-7
咨询电话:028—38165310
监督电话:028—3816804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中共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中共眉山市纪委
眉山市监察局
2014年11月4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