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来源:本站采编
3.担任科级领导的任职文件复印件2份(盖主管部门公章);由县(市)纪委出具参与集中办案的证明。
报考者由县(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资格初审。由州纪委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条件要求的,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三)领填报名表
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在报名处领取凉山州纪委监察局2014年公开遴选机关办案人员报名表2份。按报名表内容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者填写的信息有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四)确认缴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五)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在报名所在地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开考比例,则削减职位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纪检监察机关与案件检查业务相匹配的知识。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遴选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体检
考试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考察
州纪委监察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实地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八、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调入州纪委监察局后原则上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并保留原职级。
九、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省委、州委及州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委组织部或州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
十、本公告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834-3865474 联系人:荣庆发 周雪松
监督电话: 0834-3865854
中共凉山州纪委 凉山州监察局
201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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