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3来源:本站采编
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县级全额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绵阳市(含县市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岗位1:管理岗位,选调1人;
1.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工作经历:编制在绵阳市各县市区的工作人员需基层工作满3年﹝编制在乡镇的新录(聘)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
5.性别:不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岗位2:专职仲裁员,选调2人;
1.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工作经历:需具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或工会工作经历满5年;
5.性别:不限;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选调范围:
1.尚在试用期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9:00—12:00,13:00--17:00,周六、周日报名请提前在工作日内电话预约)。
(二)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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