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7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直接考核招聘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人员为纳溪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三、待遇
按相关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年龄: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10月31日,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5.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6.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
9.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2日-2014年10月15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纳溪区人社局事业股(306室)。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教育局;联系人:唐洪;联系电话:0830-4294906。
4.报名时所需材料: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