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0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队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统一考核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年龄18-33周岁;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骑乘两轮电动车或自行车。
(二)优先条件
1.复退军人;
2.执有C照以上(含C照)汽车驾驶证,且驾驶技术熟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解除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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