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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4-09-04来源:本站采编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9日—9月16日。

(二)报名地点:

汉源县卫生局(地址:汉源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七楼县卫生局人事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报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认真填写《汉源县公开考核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局会同人社局,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规定,以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考核

面试结束后,县卫生局和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如面试成绩有并列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县卫生局会同人社局自行确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其管理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

九、人员管理

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用期限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由县人社、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十、保障政策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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