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3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学以致用、悬壶济世,人民满意的健康卫士”,促进卫生教育工作的发展。经州卫生局研究同意并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遴选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岗位为:基建后勤管理岗位1名,财务管理专业技术岗位1名、图书管理专业技术岗位1名、附属医院临床医生(西医)专业技术岗位4名、德育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
三、遴选范围
全州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遴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爱岗敬业,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8日以后出生)。附属医院临床医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8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素质要求
1、基建后勤管理岗位:基建、建筑、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有2年及以上的基建、建筑管理经历;
2、财务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财会专业毕业,并且具有会计资格证,有3年及以上的财务工作经验;
3、图书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图书、中文专业毕业,有3年及以上图书管理工作经验;
4、附属医院临床医生(西医)专业技术岗位:临床医学(西医)专业毕业,有医师及以上资格、有5年及以上一定的临床工作经验;
5、德育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师范类德育专业毕业,有教师资格、有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
6、化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师范类化学专业毕业,有教师资格、有3年及以上的教学工作经验;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处在试用期内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违反相关规定,不能参加报考遴选事业单位的。
五、遴选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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