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3来源:本站采编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拟聘人员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和公示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聘用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考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482317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4821063(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监督电话:0816-4821390(县监察局)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报名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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