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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公告(2)

2014-08-23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查由县文广新局负责,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始终,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由县文广新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收费。

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试播成绩×50%,

(一)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朗读自备稿件,朗读指定稿件,特长展示,模拟主持播音,操作录音录像、制作设备。

专业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试播环节。

(二)试播(占总分的50%)。

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试播录像评分。

构成竞争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考核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川羌族自治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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