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8来源:本站采编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参加考试落选的人员中按照本公告办法和聘用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因工作需要,本次招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岗位和递补后仍出现的缺额,经批准、按照考生自愿原则,可在达到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平均分数线以上未聘人员中,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登记递补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
确定拟选用人员名单后,在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cyb.hrss.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与管理
1、所聘岗位全部属于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岗位,实行灵活的聘用和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计划外用工人员。
2、被聘用的人员与其应聘岗位的管理机构签订一年期聘用协议,协助其开展公共服务工作。
3、经公示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和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4、被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可由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
5、给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的聘用人员不低于1600元/月、学历为中专(高中)及以下的聘用人员不低于1500元/月的劳动报酬,并为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受聘人员的管理及考核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重新履行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协议。
四、其他
本公告由宜宾县观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事办:0831-5501005
社事中心:0831-6511285
附件:1.《宜宾县观音镇201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宜宾县观音镇201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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