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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叙永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8-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下达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2014年招聘计划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52号)精神,叙永县拟直接考核招聘4名医学专业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叙永县妇幼保健院

全额拔款

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平安大道25号

主要负责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等工作。

叙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全额拔款

泸州市叙永县环城北路144号

承担政府赋予的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处置、卫生监测、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等职能。

叙永县人民医院

差额拨款

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宝珠街公园巷9号

主要承担全县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医疗救援以及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指导等工作。

叙永县中医医院

差额拨款

叙永县环城大道菱角塘129号

主要承担全县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医疗救援以及基层卫生院的医疗技术指导等工作;以及全县乡镇卫生院中医业务培训指导。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含见习期)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符合附件1岗位条件)毕业生。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2014年叙永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2014年叙永县阳光天使计划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考核招聘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4年8月13日8:30-18:00到叙永县卫生局党政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联系人:吴朝臣联系电话:6236743)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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