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1来源:本站采编
(五)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
四、管理及待遇
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资按南溪区合同用工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群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1——3333346;报名咨询电话:0831——3322041。
附件2: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劳动用工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
201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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