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1来源:本站采编
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是为泸州市本级民族宗教事务提供服务职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研究决定,在泸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方式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管理岗九级职员1名。
(二)选调方式
面向泸州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1.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泸州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亦可报考);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2)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文秘及相关专业和法律专业。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学习与沟通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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