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来源:本站采编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知识科目考试大纲》(2012年修订版)进行,专业科目详见岗位表。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7日(星期天),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50% +《专业科目》×50%。笔试各科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核、公示及递补
1.体检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
考核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
3.公示
(1)拟聘用人员应进行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市卫生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调动和聘用
拟聘(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按现行程序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103556。
六、本公告由宜宾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七、相关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 0831—2316160 15181109366 魏老师
市卫生科教信息中心:13568560387 狄老师
附件:1.宜宾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宜宾市卫生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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