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1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市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为大学毕业生就业提供社会实践岗位,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招聘市级人社系统(含市人才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大学生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管理机制
大学生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灵活的管理机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
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单位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与大学生签订两年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议,大学生通过学习、实践,协助单位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范围
宜宾籍未就业大学生中择优招聘7名,招聘单位可根据考生人数酌情调减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身体和心理健康。
3.3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0周岁)
4.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业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门类、历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理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513室)。
报名时请交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下载),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免考试费。
(一)笔试。命题或给材料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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